• 保卫处职责范围

保卫部(处)职责范围
保卫部()作为学校党委的保卫部门和学校行政职能部门,依照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学校的管理制度,负责对校园实施治安及安全管理。其具体职责范围是:

一、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指导下,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制定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,制定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
二、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、国家安全、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,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,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,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。

三、及时掌握和报告敌、社情等动态信息,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、非法宗教势力、民族分裂势力对学校的渗透、煽动和破坏活动,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因素和突发性事件,协助国家安全、公安机关制止和查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。

四、认真贯彻“预防为主、单位负责、突出重点、保障安全”的工作方针,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,防止盗窃、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。

五、认真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,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,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督促整改,做好消防安全工作。

六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、治安案件、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危及治安的情况,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刑事、治安案件;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;维护教学区、生活区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,对校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、教育和处理。

七、负责学校内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,维护校园道路交通安全,处理校内各类车辆违章行为以及交通事故纠纷。

八、协助公安机关管理学校集体户口、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。

九、协助外事部门及有关单位做好外籍专家、留学生以及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
十、负责校治安综合治理机构的日常工作,参与当地政府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。

十一、完成校领导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