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业生户口迁移注意事项

2021-10-07  点击:[]

1、毕业期间请同学们到学院辅导员老师处领取《户口迁移证》或者《学生常住人口登记表》(户口迁往湖北省外的同学领取《户口迁移证》(蓝色),市内迁移和湖北省内的领取《学生常住人口登记表》(白色),并在领取表上签名。为避免证件遗失而引起纠纷,不允许代领,如有特殊情况由各学院自行协商解决。特别提醒:因公安系统升级,湖北省内户口迁移都在网上办理相关手续,现湖北省内迁移的学生领取《学生常住人口登记表》后,务必立刻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迁移的手续。

2、手持《户口迁移证》的同学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。建议同学们领取后及时跟工作单位或者准备落户的派出所联系,看迁移信息是否符合落户要求,以免上班报到时因材料不合要求而不得不返校办理更改。

如迁移地址有错误(含错别字等),不要擅自涂改,请于正常上班时间携带《户口迁移证》或者《登记表》原件,到保卫处户籍办公室核实后更改。

3、如因工作改派等原因需要更改的,请先到学校毕业生办公室重新开具新的《报到证》,然后持新开的《报到证》和已经下发的《户口迁移证》或《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》原件,于正常工作日内到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办理户口改派手续。

4、考取外校研究生:户口迁入我校并考取外校研究生的同学,请尽快致电考取学校咨询或查看录取通知上说明的户籍迁入地址、是否有有效期限制等落户要求。因《户口迁移证》有效期一个月,建议在入学报到前凭《录取通知书》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。(有部分高校可能允许《迁移证》有效期适当放宽期限(以各高校落户要求为准)。为避免再返回学校办理,请同学们咨询清楚。如落户地不限制有效期,建议在离校前办理户口迁移)。

★考取武汉市内高校研究生的同学只需领取《学生常住人口登记表》,新生报到时上交即可。

5、请对照《户口迁移证》或《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》,看上面加盖的公章:“武汉市公安局红卫路街派出所”,请到青山校区保卫处户籍办(学二舍东侧)办理,电话:68862246;武汉市公安局张家湾街派出所和青菱街派出所,请到黄家湖校区办理,联系电话:68893392。

★温馨提示:《户口迁移证》《学生常住人口登记表》是非常重要的材料,请务必妥善保管!

★请仔细查看《户口迁移证》右下方的有效期时间节点(一个月),请务必在有效期内及时到派出所落户(各地落户要求可能不同,建议及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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